以自因他因共因无因之四句,推捡有为法,以证诸法之不生不可得也。例如梦为蝴蝶,此梦中之蝶,若由自生,则无梦,蝶可自生,若由他梦而生,则梦常生蝶,若蝶之自因与梦之他因,自他俱生,则自他各无生因,何由相合得生,若无自他而生,则如虚空,并无自他,可常生蝴蝶。如是而推诸法便为不生不可得也。中论一曰:“诸法不自生,亦不从他生。不共不无因,是故知无生。”
条目 | 解释 | 详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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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财 | 禅林之语,施主就寺修荐,或未纳支费之现钱,且借常住物之财... | 详细>> |
灭场 | 寂灭道场之略。 | 详细>> |
僧物 | 众僧之共有物件也。 | 详细>> |
不时解脱 | 二种罗汉之一。阿罗汉之根性愚钝,而待好时好缘解脱烦恼者,... | 详细>> |
忧狱 | 忧愁之苦譬如牢狱。智度论十八曰:“胜负怀忧喜,胜者堕憍坑... | 详细>> |
十教 | 长者之十教也。【参见: 长者】 | 详细>> |
香火 | 烧香灯火。人奉于寺庙之物。释门正统四曰:“香火之严,于今... | 详细>> |
三关 | 三处之玄关。就法门而言。 | 详细>> |
大祥忌 | 三回忌也,大祥为儒典三年祭之名。 | 详细>> |